十年寒窗苦,為的就是一朝一考定終身,通過應試得高分鯉魚跳龍門,這是寒門學子的宿命,也是他們一次人生改變命運的重大機遇!不能輕易失去。無疑一旦考生由于意外情況導致失去考試的機會,如果沒有現(xiàn)實變通條件的允許,那么有可能這些考生便將永遠和大學校門失之交臂,抱憾終生,甚至一位杰出人才苗子就此被扼殺。而既然考試時間早確定了,陸陸續(xù)續(xù)進考場也不是個事情,于是考生遲到母下跪求考,是人性還是規(guī)則重要?筆者以為,都重要。
是的,這位考生趕考途中自行車壞了,才遲到,此屬于突發(fā)情況,要怪不能怪考生,只能怪家長考慮不周,或條件不夠,準備不足。單把板子打在孩子屁股上顯然有失公允。也許平時這位考生未必不是一個守時和遵守規(guī)則的好學生。當然考官拒絕他進場也有道理,你能夠遲到2分鐘就能夠遲到3分鐘、4分鐘……甚至20、30分鐘,那不僅會嚴重擾亂了考試秩序,也影響了同學們專心致志地考試答題。
何況外語考試開始前,上海市考試教育院招考辦負責人通過媒體提醒考生:外語考試的進場時間與其他科目不同,考生千萬記住要在14點30分前提前到達考場,14點45分后禁止遲到的考生入場?
——既然規(guī)定了就要認真執(zhí)行,這沒有錯!但我們千萬不能對立地理解兩者關系,懂得變通才是上策!否則顧此失彼都不好。因為政策或規(guī)則都是人訂立的,并且最終目的都是為人服務的。對于考試管理也一樣需要人性化和彈性!
我覺得,為了兼顧兩者之間貌似對立的關系,考官或考場方不妨退一小步,天地寬,比如,和考生進考場一小時前禁止交卷或結(jié)束前半小時才可交卷一樣,同樣規(guī)定遲到15-20分鐘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,讓遲到了2分鐘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場還是顯得不夠變通。或者規(guī)定凡是遲到的一律不準入考場,不過后面應該安排、完善補考措施,以照顧到像以上這位由于意外事故不能準點進場的考生。
如此既體現(xiàn)了人性化,也不弱化了考試規(guī)則的嚴肅性,兩全其美,何樂不為?但愿以后類似考生遲到母下跪求考,是人性還是規(guī)則重要?這個簡單問題人們不要再復雜化理解,不再困擾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