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呂氏春秋·當(dāng)務(wù)》:“紂之同母三人,其長日微子啟,其次日中衍,其次日受德。受德乃紂也,
甚少矣。紂母之生微子啟與中衍也,尚為妾,已而為妻而生紂。紂之父、紂之母欲置微子啟以
為太子,太史據(jù)法而爭之日:‘有妻之子,而不可置妾之子。”’太史據(jù)法而爭的理由是基于
A.分封制 B.宗法原則 C.世襲制 D.禮樂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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