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一個(gè)文官的死》:苦澀的笑
梁惠王章句上
原文:王曰:“吾惛①,不能進(jìn)于是矣。愿夫子輔吾志,明以教我,我雖不敏,請嘗試之。”曰:“無恒產(chǎn)②而有恒心者,惟土為能。若③民,則無恒產(chǎn),因無恒心。茍無恒心,放辟邪侈④無不為已。及陷于罪,然后從而刑之,是罔民⑤也。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?是故明君制⑥民之產(chǎn),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;樂歲終身飽,兇年免于死亡。然后驅(qū)而之善,故民之從之也輕⑦。今也制民之產(chǎn)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畜妻子;樂歲終身苦,兇年不免于死亡。此惟救死而恐不贍⑧,奚暇⑨禮儀哉?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?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(shí)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(shí),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。謹(jǐn)庠畜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(fù)戴于道路矣。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