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唐太宗在位時廢太子,立第九子李治為太子并傳位于他(即后來的唐高宗);康熙帝臨終前用“立遺詔”的方法傳位于第四子胤禎(即后來的雍正帝)。對這種做法的理解,不正確的是
A.是對王位世襲制的補充 B.違背了宗法制度
C. 反映了君主專制的加強 D.破壞了世官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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