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鴻章中的這一槍,子彈正好嵌在左眼下方一寸的位置。他不讓取,希望留下這個讓伊藤博文揪心的“罪證”,和日本人做“有理、有節(jié)的斗爭”。
1894年9月16日平壤失守,次日翁同龢抨擊:“合肥(李鴻章)事事落后,不得謂非貽誤。”光緒皇帝一氣之下,給李鴻章予以“拔去三眼花翎,褫去黃馬褂”的處分。這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“行政記大過”、“黨內(nèi)嚴重警告”處分。“戴罪立功”的李鴻章后來還是沒打贏仗,黃海海戰(zhàn)爆發(fā)后,北洋艦隊全軍覆沒,讓人家從海陸兩路夾擊攻占了遼東,威脅京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