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訴訟及其特點(diǎn)
1.含義及地位
(1)含義:訴訟俗稱“打官司”,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,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。
(2)地位: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,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。
2.法律依據(jù):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(yán)格依法進(jìn)行。用于調(diào)整訴訟法律關(guān)系、規(guī)范訴訟活動與程序的法律是訴訟法。
3.特點(diǎn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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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點(diǎ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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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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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權(quán)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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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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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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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、當(dāng)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(yán)格遵守法定程序解決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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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(qiáng)制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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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國家強(qiáng)制力為后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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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局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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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(dāng)事人之間的權(quán)利義務(wù)關(guān)系是終局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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