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點 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
[明歷史時空—記牢客觀史實]
一、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
1.古希臘的政治制度
(1)產(chǎn)生:公元前8~前6世紀(jì),古代希臘城邦國家發(fā)展起來。
(2)特點:城邦的公民直接參與國家管理,其制度中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,但各城邦實際實行的制度千差萬別。
(3)代表
①雅典民主政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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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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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全體成年男性公民組成,是國家最高權(quán)力機關(guān),決定國家法律和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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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事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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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從公民中抽簽產(chǎn)生,主要負(fù)責(zé)為公民大會準(zhǔn)備決議草案,并參與國家日常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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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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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選舉產(chǎn)生,大多一年一任,在任時需接受監(jiān)督,隨時可以被罷免和審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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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審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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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主要司法機關(guān),陪審員全體達6 000人之眾,組成規(guī)模不等的法庭審理大小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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