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推理與合情推理
1.推理的定義
根據(jù)一個或幾個已知的事實(或假設)得出一個判斷,這種思維方式叫做推理.
2.推理的結構
推理一般由兩部分組成,一部分是已知的事實(或假設),叫做前提;一部分是由已知推出的判斷,叫做結論.
3.推理的分類
推理一般分為合情推理與演繹推理.
4.合情推理
前提為真時,結論可能為真的推理,叫做合情推理.
二、歸納推理與類比推理
1.歸納推理
(1)定義
根據(jù)一類事物的部分對象具有某種性質,推出這類事物的所有對象都具有這種性質的推理,叫做歸納推理(簡稱歸納).
(2)歸納推理的一般步驟
①通過觀察個別情況發(fā)現(xiàn)某些相同性質;
②從已知的相同性質中推出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