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假字
1.舍于市之主人,而歸其屋食之當焉同“饋”,譯為“給,償”
2.取其直,雖勞無愧 同“值”,譯為“價值”
3.貪邪而亡道以喪其身者 同“無”
古今異義
1.其他所以養(yǎng)生之具,皆待人力而后完也
古義:是助詞“所”與介詞“以”的組合,意思是“用來……的”
今義:連詞,表結(jié)果
2.而夫人以有家為勞心
古義:讀fú rén,指那個人,這里指傳主王承福
今義:讀fū rén,用來尊稱一般人的妻子
3.不肯一動其心以畜其妻子
古義:指妻與子
今義:指男女兩人結(jié)婚后,男子的配偶
詞類活用
1.名詞活用
名詞作動詞
①有業(yè)之其色若自得者 以……為業(yè),可譯為“從事”
②喪其土田,手鏝衣食 手持
③舍于市之主人,而歸其屋食之當焉 讀shè,住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