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(jié)光合作用
一、光合作用的發(fā)現(xiàn)
u 1648 比利時,范·海爾蒙特:植物生長所需要的養(yǎng)料主要來自于水,而不是土壤。
u 1771 英國,普利斯特萊:植物可以更新空氣。
u 1779 荷蘭,揚·英根豪斯:植物只有綠葉才能更新空氣;并且需要陽光才能更新空氣。
u 1880美國,恩吉(格)爾曼:光合光合作用的場所在葉綠體。
u 1864 德國,薩克斯:葉片在光下能產生淀粉
u 1940美國,魯賓和卡門(用放射性同位素標記法):光合作用釋放的氧全部來自參加反應的水。(糖類中的氫也來自水)。
u 1948 美國,梅爾文·卡爾文:用標14C標記的CO2追蹤了光合作用過程中碳元素的行蹤,進一步了解到光合作用中復雜的化學反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