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些日子去市場買菜,一時興起,想買幾條野生鯽魚燉湯,殊不料,一市之中,竟無大魚,找了名熟識的攤販問訊,他卻也不多話,端出一盆讓我挑選——俱是些不到半斤的小家伙,這實在太小了吧,我忍不住抱怨,F(xiàn)在野生的很少有大魚,過幾年還有沒野生魚都難說了,攤販嘆了口氣,那何不把這些小魚放回去養(yǎng)大呢?您傻了吧,我不賣別人也會賣的,攤販也是一臉的委屈。
我自然是說不下去了,隨便挑了條鯇魚逃離了魚攤,經(jīng)商逐利,天經(jīng)地義,我又有什么資格指責(zé)他們呢?況且,我也確實缺乏這樣的立場——小肥羊、烤乳豬、明前茶,雖然并不能時常奢侈,這些“小物”都不可否認(rèn)都是我所樂食的,甚至我們還想過,以后自己的孩子也要從小對其作“菁英教育”。
等等,打!我似乎嗅到了一種危險的味道,一種與賣仔魚一樣的危險味道……說不定將來我孩子的命運(yùn)將與那些魚仿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