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長實名推薦可推動誠信社會建設
北大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一石激起千層浪。我以為,隨著公眾關注度的提升,它對當下中國誠信社會建設的推動作用,將更值得我們期待。
首先我們應該清楚,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并不是什么招生制度的根本變革,而僅僅是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政策延續(xù),一種措施而已。而且,北大將這種措施的招生對象控制在了“本科招生計劃人數(shù)的3%以內”,與剩余的97%相比,它僅僅是自主招生向前邁出的一小步。
既然是“一小步”,為何引來媒體和公眾如此高的關注度呢?當然是教育公平和社會誠信的原因?梢哉f,失去了社會誠信,就失去了“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”的基礎和靈魂。
源于國外的“實名推薦制”,其基礎也是社會誠信。
據(jù)說在美國,高中畢業(yè)班的班主任、中學校長的一項任務,就是要給大學校長寫信,推薦自己的學生。一般社會賢達,也可以寫信舉薦自己身邊熟悉的中學生,但信的內容不能讓被舉薦的學生看到,要密封好交給學校。如果弄虛作假,失去了個人聲譽和社會誠信,那就等于自我毀滅。所以,“實名推薦制”在國外成了常用的招生辦法之一。
但在當下,中國社會的誠信缺失令人揪心。本來覺得學術界該好點吧,但也抄襲、剽竊成風。什么“院士抄襲剽竊”、“大學校長博士論文抄襲”、“醫(yī)專副校長身陷‘職稱門’”、“長江學者造假”、“博導學術造假”等等,讓人眼花繚亂、毛孔發(fā)汗。10月29日,教育部還專門發(fā)出通知,成立“學風建設協(xié)調小組”,可見誠信問題在高校已有多么嚴重。
顯然,在高校,這項制度賴以存在的基礎已經不穩(wěn),那么它的執(zhí)行,自然要受到公眾的懷疑。公眾關注北大通過“校長實名推薦”選擇什么樣的學生,更關注會不會發(fā)生權錢交易,進而成為中學校長和北大招辦某些人謀取利益的“橋梁”。
北大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,做出了防范性的規(guī)定,要求中學推薦學生必須先在本校公示,接受學生監(jiān)督,還強調“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,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立即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”。但在社會誠信缺失的現(xiàn)實環(huán)境里,誰敢保證就一定不會出現(xiàn)弄虛作假的事情?
據(jù)媒體報道,具有推薦資格的39所中學,都已經公布了推薦名單,這些被推薦的學生“學習成績好”、“學習能力強”、“綜合素質高”,一句話,就是大家公認的“好學生”。這樣的結果讓一些對此舉抱有很多期待的人士頗為失望,認為北大最終還是沒有向偏才、怪才敞開懷抱。
的確,單純就選拔人才而言,北大此次招生改革并沒有達到公眾所期望的高度,但是,如果從更大范圍著眼,我們對北大還有另一種期待,就是重構公眾對高校的信任。如果北大在試行“中學校長推薦制”的過程中,不會出現(xiàn)“弄虛作假”、“權錢交易”的事情,應看作是對當下誠信社會建設的一個貢獻。